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在采购或研制前均需要进行申购论证,论证内容包括拟购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先进性和适用性、人员配备及安装场地、效益预测与风险分析等。
办理程序如下:
1.申购人填写《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从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注意事项:(1)应认真如实填写每项内容;(2)务必从资产管理网站——设备查询进去,使用各种相关关键字进行充分的设备查重,如属重复购置,务必附上已有设备清单并说明需再购置的理由。
2.申购人将论证报告电子稿发送到资产管理处指定人员进行审查通过后,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会。
注意事项:(1)属于重复性购置的,尽量邀请已有类似设备所在实验室的专家参加;(2)专家论证意见里必须就拟购设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性能指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以及安装与使用场地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给出明确的意见;(3)属于重复性购置的,专家论证意见里必须就重复购置的必要性给出说明。
3.专家论证通过的,申购人将签字盖章齐备的申购论证报告(1式3份)一份交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存档,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申购部门领回留存,在申请启动设备采购流程时随《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采购申请表》等采购文件一同送交后勤保障处。
注意事项:(1)申购在校内户外场所安装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另附校园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选址方案;(2)申购安装仪器设备可能对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产生影响的,需另附建筑物、构筑物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安装的审批文件;(3)申购安装过程包含修缮工程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另附修缮工程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方案;(4)申购属于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另附特种设备采购专项审批材料。
4.申购论证报告审批通过后,由资产管理处通知申购人领回1份作为进入采购依据。
注意事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已组织论证通过的仪器设备,证明材料资产管理处核实后可免于校内申购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