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二级单位内仪器设备原领用人调岗、退休、离职或出国(超过一年)时,必须交还仪器设备,原领用人必须及时申请办理“领用人变更”业务,程序如下:
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设备管理系统,发起“领用人变更”请求,输入新的领用人,填写变更理由(比如“原领用人张三退休,设备移交给李四。”,等等),打印领用人变更表一式两份,资产管理员在场点验后,交接双方签字,资产管理员签字,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设备管理系统,进入待审业务,打开相应“领用人变更”请求并点击“处理”,然后单击“同意”;
领用人变更表一份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资产管理处备案。
特别提醒的是,未及时完成领用人变更的,原领用人退休、离职或出国(超过一年)手续将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