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昌大科院院发[2008]29号)和《学院2010年经费预算》,学工处拟对全院勤工助学岗位进行重新核算,请院内各单位在5月15日之前把本学期部门所需勤工助学岗位数填写“院内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上报学工处给予审批,以便报学院财务处备查。逾期未报部门,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将不纳入勤工助学经费预算中。
学工处
2010-5-4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