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科院学工字〔2021〕16号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2021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指南-mile米乐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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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科院学工字〔2021〕16号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2021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指南

发布者:  时间:2021-03-31 09:48:52  浏览: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2021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指南

一、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须知及报销程序

(一)门诊

已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实行校医务室门诊包干制。看病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校医务室就医,门诊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校医务室承担65%,学生本人承担35%。如遇本人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时,请医务室工作人员与市医保局联系,进行备案使用。

(二)住院

1.报销手续及材料

(1)医院直报:已参保学生凭社会保障卡在九江辖区内住院,费用可直接在医院办理相关报销手续。九江辖区以外住院,社会保障卡已联网的医院,住院费用可直接在医院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未发卡已参保学生可到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卡(临时卡适用于九江辖区内医院)。

(2)医保局报销:不能直报的学生出院后,带好所需材料到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139窗口进行手工报销。所需材料为:出院证明、小结、清单、发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生社会保障卡< 金融功能需激活>、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学生本人银行卡且开户行为共青城市复印件一份。

2.报销额度(供参考,以国家医保文件规定为准)

(1)九江地区二级医院:(可报部分-400)x 80%;

(2)九江地区三级医院:(可报部分-600)x 60%。

3.异地就医(九江辖区以外医院),需办理备案

(1)备案方式

特殊情况下,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务必在学生住院前后三天内,通过拨打0792-4391035或者0792-4391038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备案时把姓名、身份证号码、前往住院地医疗机构、住院日期这些信息告知市医保局。

(2)报销额度

ⅰ已办理备案:(可报部分-600)x 50%;

ⅱ未办理备案:(可报部分-800)x 40%。

ⅲ寒暑假期间异地就医,务必在学生住院前后三天内,通过拨打0792-4391035或者0792-4391038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备案时把姓名、身份证号码、前往住院地医疗机构、住院日期这些信息告知市医保局。

注:共青校区社会医疗保障卡适用范围:九江市下辖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瑞昌市、共青城市、庐山市等3区、7县、3县级市。

二、商业保险所需材料

(一)须知

1.商业保险报销学生,请按照人保寿险学平险理赔服务告知的具体内容进行。在报销前,请仔细阅读人保寿险学平险理赔服务告知和学平险条款。

2.报案及理赔流程:

ⅰ报案:被保险人(学生)出险后请在24小时内报案,公司统一报案电话是95518-转寿险。

ⅱ理赔流程分两种方式:

(1)微信公众号自助理赔自助理赔申请金额不高于5000元。

(2)超过公众号自助理赔金额5000元内限额的案件,提交纸质材料。

3.友情提醒:为便于商业保险的报销,请尽量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

(二)住院报销

已参加商业保险学生住院费用先报销大学生医疗保险,然后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商业保险公司报销剩余部分。所需材料为:医保局的结算单、医保局盖章的复印件(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费用总清单)、身份证、学生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各两份。

(三)意外门诊

商业保险公司只报销学生的意外伤害门诊费。所需材料为:门诊病历、门诊发票、检查报告,药品清单、身份证、学生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各两份。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每周四上午9:30—11:30

2.受理地点:行政楼202办公室

附件:

1、人保寿险学平险理赔服务告知(商业保险)

2、学平险条款(商业保险)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30日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30日印发

附 件:

(717.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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