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科院学工字〔2021〕91号关于做好我院2020-mile米乐体育

南大科院学工字〔2021〕91号关于做好我院2020-mile米乐体育

学工文件

南大科院学工字〔2021〕91号关于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2-22 11:17:58  浏览:

关于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部:

根据《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一)12月15日前,辅导员组织班级考评小组按照《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初评提名;

(二)12月16日前,辅导员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评优初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完成三天的班级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学生名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报学科部学工办;

(三)12月20日前,各学科部对学生评优初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完成本学科部的三天张榜公示;

(四)12月24日,各学科部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结果汇总表》(excel表,见附件)由学科部核准签字(盖章)后报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科2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熊卿。

(五)学生工作处2021年12月29日审核后,上报学院审批。

二、评选条件

请各学科部严格按照《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审查参评对象的基本条件,以及各个评优类别的具体条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无补考重修现象;

(二)无违纪受处分现象;

(三)“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面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

三、评选要求

(一)请各学科部认真组织本次学生评优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各项工作程序,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把好各个评审环节;

(二)不得出现错报、一人多报、超指标报等情况,凡出现此类情况被删除后均一律不予补报,且视为工作失职,并与辅导员和学科部考核相挂钩;

(三)为做到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请各学科部将学生评优工作的举报监督电话、评选结果、公示地点向学生公布。学工处举报监督电话:0792—3561053。

附件: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3日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3日印发

附 件: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