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要求,现就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要求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18—2019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项目: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
(二)2018年立项项目
结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届时,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2019年立项项目
1.2019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经学院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二、2024年上半年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范围: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其中,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为2020年之后立项项目,由省教育厅、省社联共同办理结项,结项流程参照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2.结题方式:2024年上半年结项工作全部通过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结项办理中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结项,专家鉴定表由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
3.本次结项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此次结项申请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材料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在2024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刁金亮oa邮箱。此次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结题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科技科,其他结项申请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刁金亮,联系电话:0792-3561041,行政楼105室
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