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围绕全省大局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以高质量研究成果助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党建研究课题选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申报和研究(见附件)
(一)委托研究的重点课题。由省基层党建协同创新中心单位、11个设区市委组织部、有关省直党(工)委牵头负责研究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牵头研究课题的课题组组长。
(二)自选课题。可以从委托研究的重点课题、自选课题选题中申报课题。
二、课题评审
(一)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优秀课题予以立项,并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或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委托课题,颁发结项证书,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二)对委托研究的重点课题优先向省社联推荐为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
(三)拟推荐为社科基金项目入选课题,同时要符合社科基金项目的规定,相关研究成果需在北大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者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课题相关研究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人数。同一研究团队只能申报1项课题,每个课题组不超过4人,每人最多参加2个课题组。
(二)提高课题质量。党建研究工作者要发扬“寻乌调查”唯实求真精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课题报告,确保研究成果质量,不能简单以工作总结、情况汇报、毕业论文等形式代替。课题报告篇幅在7000至15000字(格式见附件)。对字数、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参加评审。
(三)报送的时间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按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1、请课题申报人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4年6月7日前报送。2、课题报告纸质版(一式6份)和电子版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报送。3、拟推荐为社科基金项目入选课题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刁金亮oa邮箱,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05室。
联系人:刁金亮,0792-3561041,行政楼105室
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