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于2023年11月13-17日举办线上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高教司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一、培训对象
高校分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负责同志、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以及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等。
二、培训方式
参加培训人员请于11月10日(星期五)18:00前自行登录平台(网址:
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或相关负责人)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附件2)于11月13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赖劼修oa邮箱)。
三、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在11月17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后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学时证明”交所在部门作为实验室安全年度材料存档。
教务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