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科技学院车辆通行、停放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维护学院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安全隐患,特制订车辆停放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需自觉遵守《南昌大学科技学院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将取消通行资格。
二、校园内实行“人车分流”,车辆需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和划定车位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拒马护栏,对违规车辆将依规进行处置。
三、所有车辆在学院内行驶,车辆限速每小时二十公里,应遵守行人先行的原则,校园内严禁鸣喇叭。
四、机动车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向学院公共安全管理处报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五、学院不负责车辆的安全、保管(车辆损伤、车辆及车内财物被盗)等事宜,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均与学院无关,公共安全管理处可协助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公共安全处一份备案,车主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