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教职工加班费标准及报销附考勤记录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根据2020年11月份出台的《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现对我院教职工加班费标准及报销附考勤记录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在部门预算经费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的,须事前提交加班报告,报告要写明加班事由、加班具体时间段(注明加班起止时间),经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院领导和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临时加班期间根据加班报告的时间段考勤,半天的打两次卡,打卡时间为加班报告注明的起止时间;全天的打3次卡,打卡时间参照学院工作日打卡时间。打卡次数不足的,参照学院考勤规定按比例扣减加班费。报账时除了常规的支撑材料,还须附人事处提供的临时加班考勤记录。
二、在部门预算经费外,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的,须事前提交加班报告,报告要写明加班事由、加班具体时间段(注明加班起止时间),经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考勤及加班费核算、报账与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一致。
三、辅导员值班报账需提供辅导值班考勤记录。
四、应急值班需提供应急值班考勤记录。
计划财务处
2021年4月29日